風險管理·掌控營運成長

董事會

  1. 董事會組織:本公司章程規定設董事七至九人,任期三年,連選均得連任。董事名額中設置獨立董事名額不得少於三人,且不得少於董事席次五分之一。第十五屆董事會現有八位成員,其中包含三位獨立董事,均具有豐富的產業經驗、財務、法律或公司業務所需之相關背景。
  2. 董事(含獨立董事)資料 【點選查閱】
  3. 審計委員會成員、年度工作重點及運作情形 【點選查閱】
  4. 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職權及運作情形 【點選查閱】
  5. 董事會多元化及獨立性 【點選查閱】
  6. 董事會及功能性委員會績效評估結果 【點選查閱】
  7. 主要股東名單 【點選查閱】

川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組織架構表

內部稽核組織及執行情形


  • 本公司稽核室隸屬董事會,配置稽核主管一人。稽核對內部控制制度之各項控制作業進行檢查,以衡量現行政策、程序之有效性及遵循程度與其對各項營運活動之影響。稽查發現內部控制制度缺失及異常事項,據實揭露於稽核報告,並於該報告陳核後加以追蹤,至少按季作成追踪報告至改善為止,以確定相關單位已及時採取適當之改善措施。稽核依年度稽核計畫執行之例行稽核報告,依法交付審計委員會查閱,並定期於董事會中報告執行狀況及結果。另視需要執行專案稽核,以適時發現內部控制制度可能缺失、提出改善建議。

    內部稽核人員之任免、考評、薪資報酬由稽核主管簽報董事長核定。並設置職務代理人制度,除具備金管會要求之任用資格外,於每年持續進修稽核相關專業課程。

    稽核室每年覆核本公司之自行評估報告,併同所發現之內部控制缺失及異常事項改善情形,以作為董事會及總經理評估整體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及出具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之依據,以合理確保內部控制制度之設計及執行可達成下列三大目標:
    營運之效果及效率
    報導具可靠性、及時性、 透明性及符合相關規範
    相關法令規章之遵循

  • 112年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溝通情形摘要(至少每季一次於審計委員會會議中):
    一、日期:112.01.18
         溝通重點:111年第4季內部稽核執行情形
         獨立董事意見:本次會議無意見
    二、日期:112.04.20
         溝通重點:112年第1季內部稽核執行情形
         獨立董事意見:本次會議無意見
    三、日期:112.08.03
         溝通重點:112年第2季內部稽核執行情形
         獨立董事意見:本次會議無意見
    四、日期:112.11.02
         溝通重點:112年第3季內部稽核執行情形
         獨立董事意見:本次會議無意見

  • 112年獨立董事與會計師溝通情形摘要(至少每季一次於審計委員會會議中):
    一、日期:112.01.18
         溝通重點:111年度財務報告
         獨立董事意見:本次會議無意見
    二、日期:112.05.09
         溝通重點:112年第1季財務報告
         獨立董事意見:本次會議無意見
    三、日期:112.08.03
         溝通重點:112年第2季財務報告
         獨立董事意見:本次會議無意見
    四、日期:112.11.02
         溝通重點:112年第3季財務報告
         獨立董事意見:本次會議無意見

稽核室依照金管會規定之期限內,完成下列規定事項之網路申報作業

申報期間

申報方式

申報內容

每年 1月底前

網路申報

內部稽核人員名冊

每年 1月底前

網路申報

內部稽核進修時數申報

每年 2月底前

網路申報

上一年度之年度稽核計畫執行情形

每年 3月底前

網路申報

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

每年 5月底前

網路申報

上一年度內部稽核所見內控缺失及異常事項改善情形

每年 12月底前

網路申報

次一年度稽核計畫

與公司治理相關之重要資訊


★簽證會計師獨立性及適任性之評估★
本公司定期每年評估簽證會計師獨立性及適任性。
財會部進行會計師獨立性及適任性初步評估後,提報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進行審議後通過評估。
評估項目如下:
1.會計師與公司無直接或間接重大財務利益。
2.未發現會計師與公司、本公司董事或經理人有不適當之商業關係。
3.最近期可取得之股東名冊中,未發現其持有公司之股份。
4.會計師與公司無金錢借貸之情事。
5.會計師與公司無共同投資或利益分享之情事。
6.會計師未擔任公司任何職務及領取薪酬。
7.本公司之董事長、總經理、負責財務或會計事務之經理人最近一年無任職於簽證會計師所屬事務所或其關係企業。
8.簽證會計師確認其所屬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已遵循獨立性之規範。
9.對公司所提供之非審計服務不直接影響審計案件。
10.本公司無脅迫審計服務小組成員接受管理階層在會計政策上之不當選擇或財務報表上之不當揭露。
11.同一會計師沒有超過連續7年擔任本公司之會計師。
12.未發現會計師有受主管機關處分之情事。
13.未發現會計師有損及獨立性之情事。
14.會計師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之核准及認可。


★公司治理主管★
本公司已依規定於112年4月20日設置公司治理主管,其職權範圍係負責下列公司治理相關事務:
一、依法辦理董事會及股東會之會議相關事宜。
二、製作董事會及股東會議事錄。
三、協助董事、監察人就任及持續進修。
四、提供董事、監察人執行業務所需之資料。
五、協助董事、監察人遵循法令。
六、向董事會報告其就獨立董事於提名、選任時及任職期間內資格是否符合相關法令規章之檢視結果。
七、辦理董事異動相關事宜。
八、其他依公司章程或契約所訂定之事項等。
本公司公司治理主管依規定進修公司治理相關課程,112年已進修課程如下:
一、112.07.04 2023國泰永續金融暨氣候變遷高峰論壇 6hr
二、112.09.04 第十四屆臺北公司治理論壇 6hr
三、112.10.13 112年度防範內線交易宣導會 3hr
四、112.11.29 112年度內部人股權交易法律遵循宣導說明會 3hr


★風險管理★
本公司已訂定風險管理辦法,訂定本公司風險管理政策與程序,並經董事會通過。
本公司董事會為公司風險管理之最高單位,總經理負責經營決策風險評估及執行因應策略。
各部門進行風險評估及管控,風險管理流程包括:風險辨識、風險衡量、風險監控、風險報告與揭露、風險之回應,以期達成全員全面風險管控之目標。
112年匯率大幅波動,本公司除收美元、付美元之自然避險方式外,並已取得銀行遠期外匯額度,必要時可進行匯率避險,力求將匯兌損失之可能性降至最低。
本公司至少一年一次向董事會報告風險管理執行情形,最近一次報告日期為113/02/06。


★資通安全管理★
資訊安全風險管理架構及資訊安全政策:
為提升資訊安全管理,本公司已建立電腦資訊循環之內控制度,資安單位專職負責本公司之資訊安全治理、規劃、督導及推動執行,透過強化觀念、防患未然、行為記錄、定期稽核等流程,以達落實資訊安全之管理,建構出全方位的資安防衛能力及同仁良好的資訊安全意識。
具體管理方案及投入資通安全管理之資源:
本公司已依法規設置資安主管及資安人員共2員。
本公司已設定將官網及內部資訊系統分離且內部資訊系統未設定遠端連線,駭客無法透過官網入侵本公司資訊系統。
本公司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相關規定進行電腦資訊處理,審慎處理及保護個人資訊。
本公司已建立NAS系統備援設施,定期執行必要的資料,以備發生災害或儲存媒體失效時,可迅速回復正常作業。
本公司已建立網路安全系統,並對員工告知使用須知,避免網路攻擊透過電子郵件、網路釣魚、暴力破解等手法,將惡意程式植入公司內部網路進行破壞或資料竊取,防杜來自任何第三方的癱瘓式網路攻擊。

公司治理相關辦法之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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